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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点建设 |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刚”与“柔”——枣阳市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4-21 21:20:05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杨帆)“检察官同志,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也能安心经营自己的商铺了,压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我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争取早日顺利解矫。”近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向前来走访的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由衷地说道。

这一幕正是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刚柔并济”理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的生动缩影。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打出社区矫正监督“组合拳”,通过刚性监督、协同联动、温情帮教三管齐下,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强劲检察动能。

实地走访“全面体检”

强化监督精准纠偏

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线,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姜曼带队深入辖区多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督检察工作。检察官通过细致查阅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与矫正对象“一对一”谈心谈话、实地核查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各环节进行了全面“体检”。

检察中发现,部分司法所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存在矫正方案较为相似、个性化帮教措施偏少、公益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等共性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司法所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个人情况和矫正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切实做到“一人一策、精准施教”。同时,鼓励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公益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参与社会服务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在监督检察过程中,检察官重点走访了两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了解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经营活动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向其现场宣讲相关工作政策。走访中,检察官明确告知,如果经营活动遇到困难或需要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帮助,检察机关将依法依规保障其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举措既严守监管法律“底线”,又传递了司法温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检察力量。

同堂培训凝聚共识。

协同联动规范执法

为准确理解适用“两高两部”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效破解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衔接不畅、标准不一等难题,该院主动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围绕最新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培训中,四家单位业务骨干聚焦司法解释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杜剑重点解读了《意见》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禁止出入境审批权限的具体规定。各单位业务骨干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方式及出入境限制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同时就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达成了共识。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姜曼主任在会上表示,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与各单位同向发力,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平稳运行。此次有效打破了部门间的工作壁垒,明确了执法司法标准,凝聚了工作共识,为今后高质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润青春守护成长。

温情帮教助力回归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是社区矫正工作中需要特殊关注和保护的群体。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共同为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长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在教育活动中,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组织观看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教育片,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随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红霞结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性格特点和现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定,进一步释明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深入浅出地阐释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珍惜矫正机会,努力重塑自我,以全新的姿态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随后,未成年社矫对象代表及部分监护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达了改过自新,配合监管的态度和决心。

此次法治教育课,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饱含着司法的温情,有效提升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自觉性,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点亮了希望之光。

从日常监督检察的“刚性”纠偏,到协同共治的“统一”共识,再到未成年人帮教的“温情”守护,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惩教结合、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贯穿社区矫正监督全过程。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坚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又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用心用情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陈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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