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第三方登录
湖北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宜昌这几个区标准为每月2160元
湖北日报 2026-04-17 10:46:42

湖北日报讯(记者郑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省直;武汉市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的标准为每月2160元。其他地区的标准为1917元/月、1773元/月。

《通知》明确,按照《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将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2160元/月、1917元/月、1773元/月(具体标准如图),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从2025年12月1日起,将全省现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联动调整。

湖北省分区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加强失业保险政策宣传,运用多种形式推送申领渠道,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异地重复领取、生存状态或身份状态异常人员领取、短期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疑点数据排查,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要精准界定人员范围,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失业保险政策,完善就业与失业联动机制,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强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用心用情助力失业人员早就业、就好业。



责任编辑:胡俊奎
点赞 0
收藏
已输入0个字
全部评论
  • 回复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查看更多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电子报
  • 湖北日报
  • 楚天都市报
  • 农村新报
政情
精彩推荐
  • 湖北日报客户端
  • 湖北日报官方微信
  • 湖北日报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