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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眼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田间地头处处可见农户忙碌的身影,春耕生产的“序曲”已然奏响。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企图不劳而获,想方设法盗窃农用生产物资,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更直接扰乱农业生产秩序,影响春耕生产大局。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盗窃农用机械电机的案件,以检察履职斩断伸向农机的“黑手”,全力护航农业生产、守护民生安全。
深夜田间异动 农户当场擒窃贼
去年12月的一个晚上,寒风刺骨,村子里早已安静下来。“媳妇,你看!咱田埂边咋停着辆红色三轮车?”心里牵挂着自家农机的村民老李,无意间用手电照到自家田埂边停着一辆红色三轮车。明晃晃的手电光下,那抹突兀的红色瞬间让他绷紧了神经。“深更半夜,地里怎么会有人?”察觉不对劲的老李赶忙骑上摩托车前去查看。还没等靠近,一人突然跳上三轮车准备逃窜,慌乱中车轮却陷进路旁的沟里。
老李抓住时机立刻上前拽住那人的胳膊,大声问道:“你在我家地里干什么?”对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在这蹲兔子……”老李根本不信这蹩脚的谎言,忙让随后赶来的妻子查看地里的农机,发现自家刚添置不久的花生摘果机的皮带和电线已被剪断,螺丝也被卸掉,电机险些被偷走。这台花生摘果机是老李刚添置的“新家当”,一旦核心的电机件被盗,不仅几千元的投入打了水漂,更会耽误来年的春耕农时。老李当即报警,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当场从犯罪嫌疑人驾驶的三轮车上搜出来剪钳、扳手等作案工具。
深挖余罪不漏案 全链打击护春耕
到案后,面对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场承认了当晚的盗窃行为。但公安机关并没有因为“人赃并获”而简单结案,办案民警发现,陈某的作案手法熟练、作案工具准备齐全,完全不像其供述所称的“第一次动手就被抓住了”。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应邀提前介入,通过审阅卷宗材料、听取侦查情况介绍等,围绕侦查方向、证据固定、作案次数认定、赃物去向追查、同案犯排查等关键问题,精准引导侦查,确保案件不漏罪、不漏人。
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民警向陈某讲政策、释法理、摆证据,逐步突破其心理防线。最终,陈某主动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自2024年起,他先后三次在乡镇盗窃农机电机,专门选择深夜作案,专盯停放在田间地头、院墙外等无人看管的花生摘果机等农用机械,通过剪断电线、拆卸螺丝的方式盗窃8台电机,得手后低价卖给废品收购站,累计非法获利三千余元。
根据陈某的供述,公安机关顺线追查,成功侦破另外两起被盗案件,并追回部分被盗赃物。
用心用情办案小案护航大民生
农用机械连着农户的“钱袋子”,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粮食生产大局。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实行快受理、快审查、快办理,最大限度压缩办案周期,减少对春耕生产的影响。日前,该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春耕紧要时,检察不缺位。此案的快速办理,不仅及时斩断了伸向农机的“黑手”,更向社会传递出司法机关护航春耕、严惩涉农犯罪的鲜明信号。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对侵害农民权益、破坏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农“小案”,把“”的承诺落到每一寸土地、每一户农家,以“检察蓝”护航“春耕绿”,确保春耕生产有序推进,让法治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画卷中最坚实的底色。(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张 军、王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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