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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特辑丨文明祭祀,规范用火,安全过节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4-04 22:57:39

又是一年清明至,慎终追远、缅怀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追思之际,更需警惕火灾隐患。一个疏忽,可能引发山火;一次违规,或将酿成大祸。今天,检察官将通过两起真实案例,为大家明晰“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红线,普及清明期间用火安全知识,让祭祀更文明,让节日更安全。

案例一

2025年清明节期间,某小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隔壁镇,经调查山火系村民甲某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所致。甲某及其同伴灭火无果后,在未拨打报警电话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普法课堂

失火罪:过失犯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检察官提醒

1.文明祭扫:不烧纸钱、不点香烛、不放鞭炮,用鲜花代替;

2.严控火源:不在山林、墓地吸烟、玩火、野炊;

3.安全离开:祭扫结束后仔细检查,确认无余火、无隐患后再离开;

4.遇火处置: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


案例二

2025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设备制作安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书,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在施工过程中,丙某在未办理动火作业证、现场无安全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被告人丁某开展动火作业。2025年4月,丁某在进行焊接支架作业后,离开现场时未进行全面检查,导致电焊作业区域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被告人丙某、丁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其所在公司需承担4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

普法课堂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1.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2.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蔡维桢)


责任编辑:苏兴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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