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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减肥药”背后的守护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6-03-19 17:04:02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媛媛)作为常年扎根公益诉讼一线的检察官,群众的安危冷暖从来都是我们办案的初心与标尺。每一条群众投诉、每一起疑似侵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在我们眼里都是关乎民生、不容懈怠的大事。

2024年8月,某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了一款“韩国减肥药”,发现其包装简陋、气味异常,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这起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正式进入我们的视野。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产品中含有麻黄碱成分,已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名录。后经查证,系被告人田某、金某某在一韩国籍人员处采购,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宣传销售一款“韩国减肥药”。

为了让公益保护和刑事追责“齐步跑”,在院领导的统筹下,公益诉讼部门“提前介入”,和刑事检察部门并肩作战、协同办案。

办案的关键在于精准定性。涉案产品无批准文号、无药品标识、无说明书,仅宣称减肥功能,我们反复研讨、审慎考量,结合专业机构的鉴定结果,并大量查阅参考其他地方司法判例,最终将其归入食品范畴,为我们适用法律、推进诉讼扫清了障碍。

办案中,由于网络销售覆盖面广、隐蔽性强,且交易数据繁杂,我们一页页梳理销售记录、一笔笔核对资金流向、一条条查证物流信息,厘清了清晰的交易数据。同时我们反复多次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对接联系,走访购买了该涉案产品的消费者进一步取证,完善了证据链。

2025年3月24日,我们依法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在正义网发布公告。公告期满,未有适格主体起诉,守护公共利益的这份重担,我们毅然扛在了肩上。审查起诉阶段,我们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证据、共研法律、共商对策,最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凝聚合力,守护网络食品安全。

2025年5月我们正式提出诉讼,开庭审理时,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群众食品安全的坚定决心。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全额支持了我们提出的3.2万元惩罚性赔偿和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公诉与民事公益诉讼,严厉打击了通过网络销售添加违禁成分减肥产品、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的犯罪行为。从线索受理到提前介入,从调查取证到出庭公诉,这起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我们都以民生为念、以法律为尺,用行动践行着检察人的使命。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带来了启发,它在个案上实现了“行刑衔接”闭环治理,通过“刑事+民事”双重惩戒,既让违法者付出了代价,也为食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更提醒着每一位消费者,切莫轻信境外代购的虚假宣传。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我们深耕食药安全公益诉讼的新起点。未来,我们依旧会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充分依托公益诉讼载体,用司法的温度与担当,守护好每一位群众的安康与幸福。

责任编辑:周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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