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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魏鹏、通讯员罗晓丹、周学涛)“智能手机是学习和沟通的工具,但若缺乏安全意识,就可能成为风险入口。”3月11日,襄阳市第七中学特邀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宇航和律师张庭轩,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的专题法治教育活动。
校园里的法治课
当天的讲座上,张庭轩通过真实案例,详细拆解了“游戏皮肤免费领”“刷单兼职赚佣金” 等诈骗套路,特别警示“共享屏幕”这一新型诈骗手段的危害:“骗子通过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可实时监控手机操作,窃取支付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导致财产损失。”
针对网络暴力、线上约架线下打架、网络交友陷阱等问题,他明确告知同学们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并给出具体行动指南:不参与网络辱骂、不传播他人隐私、不赴陌生网友之约、遇网络冲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用理性态度对待网络交往。
“校园欺凌不仅是同学间的口角争执,更是可能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 刘宇航检察官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为依据,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厘清校园欺凌的法律边界。
他详细列举了肢体冲突、语言侮辱、孤立排挤等校园欺凌常见形式,深入剖析了此类行为对受害者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并明确解读了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即使是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因年龄而免责。”
讲座过程中,两人将法律法规融入鲜活案例中,通过互动问答、情景分析等形式调动同学们的参与热情。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强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合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校园文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