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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刚开工就酒驾,必须严惩!
湖北日报 2026-02-26 20:46:33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千帆、通讯员万信立、夏官迪)春节假期结束,复工复产有序推进,道路交通流量回升。为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夜间整治,严查酒驾醉驾。2月24日晚,两名涉酒驾驶员接连被查获。

20时15分,民警在后官湖大道路段设卡检查。一辆黑色汽车突然靠边停车,驾驶员胡某慌忙推开车门准备离开,被执勤队员迅速拦下。“停车干什么?是不是喝酒了?”民警严肃询问。“没、没有喝酒!”胡某眼神躲闪。然而一股酒气已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及抽血检测,胡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07.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胡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回酒店,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胡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0时27分,在另一处的东兴街检查点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停车。“我中午喝的,晚上又没喝。”驾驶员王某回答。看到王某一脸不解,反复强调自己只是“中午喝了酒”,于是民警现场严肃普法:“是不是酒驾,不看隔了几小时,只看体内酒精含量。喝酒后24小时内都不建议开车。”经呼气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法规,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武汉经开交警提醒:春节假期虽结束,亲朋聚餐仍较多,广大驾驶员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天候严查酒驾醉驾,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责任编辑:汪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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