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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返利”“养老投资”?
小心华丽外衣下的集资陷阱!
稳稳的幸福源于理性的守护
请远离非法集资的诱惑
0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02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非法性:凡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管理局)依法许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均为非法。
2.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承诺高额保底收益、无风险,投资理财收益比银行利率高一大截还一点风险都没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没有限制条件,什么人都可以来投资。
03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段
1.许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守护您和家人的财产安全,我们请您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保本是陷阱”,在投资理财时擦亮眼睛,遵照以下“四个凡是”:
1.凡是没有金融牌照的绝不投资
2.凡是承诺高额回报的绝不投资
3.凡是面向公众集资的绝不投资
4.凡是通过私下方式收款的绝不投资
为方便市民朋友查询金融产品信息,避免误入非法集资陷阱,有投资理财计划的市民朋友可以打开“金融产品查询平台”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等金融产品信息查询。
“金融产品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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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生活中
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的行为
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高可获得20万元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采用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2.被举报行为经初步调查并确认存在非法集资风险,认定构成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3.被举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且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4.被举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且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0万元)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5.被举报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且涉案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涉案金额的万分之二,最高不超过200000元奖励;
若被举报行为经调查确认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先按本条第1项标准给予奖励,待后续行政立案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再按照相应标准补足奖励差额。对于举报线索同时符合上述2345中两项及以上情形的,在案件行政立案或刑事立案后,先给予举报人3000元的奖励,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再按照相应标准补足奖励差额。
举报人提供对查明案件事实,追赃挽损等有重要推动作用线索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
奖励案例
2025年底,辖区某居民发现某某公司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立即向属地打非办举报,最终该条线索被属地打非办甄别采用。属地打非办向宜昌市政府办申请,按照《宜昌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宜府办函〔2026〕1号文件第十条第一项,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AI生成图片
非法集资有奖举报电话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110
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管局:12315
宜昌高新区打非办:4403055
我们真诚地希望每一位市民朋友都能积极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您的每一次警觉和举报,都可能使多个家庭免受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宜昌高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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