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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邵恒媛、付智峰)“免费赠药”实为高价陷阱。2025年3月起,武汉街头接连上演“苗疆药王”戏码:传单拉人、巷内“义诊”、几颗成本不足10元的药丸被叫价500元一粒,再以“子女遭灾”恐吓老人。短短一个月,3位老人被骗上万元养老钱。江汉区检察院近日以诈骗罪对5人团伙提起公诉,罗某等悉数获刑。
巷子里的“药王”
今年3月,74岁的张奶奶在菜场门口,被塞入几张治疗风湿、腰腿痛等病症的传单。两位热情的外地人声称,“特效药酒,免费试用”。瞬间,七、八位爹爹和婆婆聚拢在简陋的摊位前。被肩周炎困扰多年的张奶奶,被挤到了前面。
“一个瘦高个儿给我们装了一小瓶褐色的药酒试用。”张奶奶回忆,她刚接过瓶子,旁边一人便低声说:“巷子里坐镇的是我师父‘苗疆药王’,能断百病。”
好奇的张奶奶随即被引入百米外的偏僻巷道,只见身着刺绣马褂的“大师傅”罗某盘坐在地,抬眼便称她“关节肿痛有风湿,血糖偏高略有症状”。张奶奶目露惊奇,“大师傅”便掏出一把黄色药丸让张奶奶吞服,随后根据具体病症“特配”药酒。
药酒配好,张奶奶接过方要道谢,“大师”脸色陡变:“药酒不收钱,但刚才您吃的药丸是由牛黄麝香、冬虫夏草炼成的灵药,在菩萨灵前供奉过的,一粒500元,您咽了9颗。”
张奶奶惊疑:“不是免费吗?而且我哪有那么多钱!”回应她的却是:“你看了病、吃了药、不给钱,家里便会遭到厄运,子女福报尽毁。上月有个赖账的,我捏了她儿子的胳膊,第二天就烂见白骨。”
这让张奶奶心头一紧,她害怕灾劫真殃及儿女。最终,在团伙成员王某的“护送”下,惊慌的老人取了钱。“药钱4500元,言语冲撞‘大师’的‘消灾费’1200元,一共给了5700元。”
“灵药”成本仅10元不到
类似的剧本于十天后再次上演。4月3日,准备去超市购物的宁奶奶同样被“断根药”和“神佛报应”恐吓,害怕家宅不宁的她从ATM机中取出7800元,过程中,王某一直跟随,并警告老人,今天的事情要埋在心里,泄密会厄运翻倍。
四天后,83岁的孙奶奶吞下8粒药丸后被索要5600元。当她从家中拿钱下楼时,正巧撞见儿子,“儿子问拿钱做什么,我说买药,他也没多问”。而在楼下等着拿钱的王某早已紧张得汗流浃背,得手后便火速离开。待孙奶奶回家后,家人问清原委,惊觉受骗报警。4月24日,本案告破,5名诈骗团伙落网。
经查明,2025年春节刚过,欠了一屁股债的罗某拉上妻子和三名同乡,从外省驱车抵达武汉“搞钱”。罗某自封“苗疆药王”,兜售药丸、药酒;严某在人群中分发传单,物色诈骗对象;王某专职“护送”老人取钱;罗某的妻子詹某负责做饭,偶尔帮忙招揽吆喝;刘某则是这个团伙的司机,他称:“罗某让我开车,包吃包住,每个月开2000元工资,还跟我说挣到钱之后可以涨薪。”
他们清晨出现在菜场、超市,午后便消失于老社区,招揽目标直指基础病缠身的、头发花白的、腿脚不利索的、独行的老人。而价格动辄500、600元一粒的“神药”为市面上常见的跌打损伤丸,由罗某从老家药房购入,460元一盒,每盒50粒;“特效药酒”则是由王某将少量中药掺进白酒,自行勾兑而成,成本低廉,“吃不坏身体,但也治不了病”。
街头无神医,“免费”必存疑
2025年7月,案件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罗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互相纠合、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严某未参与第一次诈骗,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3,400元,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19,100元,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9月5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彭某等5人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鉴于该团伙诈骗老年人且数额较大,依法应从重处罚。罗某、王某、严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三人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案发后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詹某、刘某系从犯,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应依法从轻处罚。10月27日,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分别判处刘某、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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