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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滕婷婷)“效率也是公正的。通过对自己办案期限过长案件的反向审视,我深刻认识到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懈怠思想,以及与侦查机关沟通不到位、督促不及时、自行侦查力度不足等问题。”12月15日,襄城区检察院针对今年以来部分案件办案效率不高、期限过长的问题,召开了一场直面痛点、刀刃向内的刑事检察办案效率反向审视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芝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詹爱军,刑事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刑事检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开展反向审视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三个管理”精神的生动实践,此次会议旨在通过反向审视深入检视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而倒逼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的提升。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首先通报了该院1至11月一审公诉案件的办案效率情况。随后,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每人选取两件办案周期较长的案件,深刻剖析案件办理耗时较多的原因。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实际,从办案理念、工作作风、责任心、协调能力及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反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分管领导逐一进行点评,在帮助分析原因的同时,明确了整改方向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会议最后,詹爱军作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筹质量与效率,树立高质效办案理念。要正确把握质量与效率的辩证关系,找准最佳平衡点,将依法监督、严守时限作为硬要求,牢固树立“期限即底线”的法治意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规范、顺畅、及时推进。同时,要处理好法律监督与自我管理的关系,在持续提升自身办案效率的基础上,依法监督纠正其他司法机关的期限违法行为,切实防止超期办案、简案慢办,杜绝“挂案”“积案”。
二是统筹案件效率与效果,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完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效率、效果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作用,对捕后、退补后侦查案件进行台账化跟踪,强化对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监督制约,将捕后、退补跟踪等监督履职情况、办案用时等纳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坚决守住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
三是持续提升工作能力,保障办案高质高效。全体干警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素质,夯实自己的专业基础,特别是在证据审查、退查提纲撰写、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能力方面。进一步增强办理复杂案件、破解办案难题的实际能力,以过硬的专业素质支撑高质效办案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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