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 石好好)近日,宜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发办”)会同市经信局、市资建局、市住新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光纤到户、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国家标准贯彻落实,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宽带服务、移动通信的美好需求。
通知要求,全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新建房屋建筑须按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全面配建通信基础设施,相关投资纳入项目概算,同步开展设计、施工、验收,确保人民群众的 平等选择权;对于历史遗留既有建筑,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国家标准同步实施通信基础设施改造,相关费用纳入项目概算。各县市区经信、住建、规划等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协同和监管,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通知的下发,是进一步优化宜昌获得用网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通发办将紧密衔接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县市区通信联合查勘联合验收机制,确保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具备顺畅报装条件,切实提升市政公用服务品质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