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11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这是湖北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将为守护延续5900年的石家河文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文化遗产在当代活化利用与创新发展。下面来看湖北卫视《湖北新闻》的详细报道。
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迄今发现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完整的新石器时代大型城址聚落,存续时间距今约5900至3800年,代表长江中游地区史前文化发展最高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推进,遗址保护面临诸多现实挑战,立法保护,刻不容缓。
天门市石家河遗址管理处副主任徐同斌: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就是石家河古城墙,城内那就是核心保护区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和我们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还是时有发生的,我们也迫切地希望通过立法,来更好地保护我们石家河遗址。
石家河遗址由41处遗址点组成,文物遗存丰富,分布分散,保护难度大。2024年1月,省人大代表邓千武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将其列为重点立法项目。《条例》明确,将遗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统筹文物考古与民生需求,扶持居民从事相关服务产业,促进遗址保护与社区发展共生共荣。
省人大代表、天门市博物馆馆长邓千武:《条例》审议通过实施,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职责,加强传承利用的力度,对同等重要的大型遗址保护也有借鉴作用,对中华遗产的保护是有一个推进作用。
如何唤醒沉睡的文化瑰宝?《条例》提出加快文物展示,让文物更活、更生动;同时,强化学术资源开放与教育功能,推动社区协同,使独特荆楚文化绽放时代光彩。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李大伟:既通过严格管控守住文脉根基,又通过科研挖掘深化文脉内涵,再通过教育研学、文创融合等方式,最终实现遗址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