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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是法律划定的生态保护核心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明确禁止在此区域从事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针对违法垂钓多发生在夜间的情况,联合执法组组织了夜间专项检查。通过“夜间突击排查+重点水域蹲守”的模式,精准查处违法垂钓案件2起。
近日,联合执法组再次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延续“执法与普法并重”原则,对水源地保护区重点区域全方位排查,再查处2起违法垂钓行为。两次执法均严格按法定程序取证处置,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条款与违法后果。经释法明理,所有当事人均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自愿接受每人100元的行政处罚,承诺不再进入保护区活动。部分当事人还主动在朋友圈、钓友群分享经历,宣传保护政策,呼吁广大钓友遵守法规,远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垂钓。
来源
:
武汉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