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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以来,国家统计局在全系统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其目的就是要求统计干部队伍严格遵循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和履职能力,牢牢守护数据质量生命线,以真实可信数据服务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准确把握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要义
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要义主要体现在诚信诚实和依法统计这两个方面,诚信诚实是统计工作最鲜明的特征,依法统计是诚信诚实最有力的保障,两者互为补充、相互促进。
(一)坚守诚信诚实之根本。统计干部队伍要始终遵守如实调查、真实统计的职业操守和工作准则,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在实际工作中要实事求是采集、报送、发布、解读统计数据,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自觉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坚守依法统计之原则。统计干部队伍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要以新颁布的《统计法》为准绳,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统计造假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二、深刻认识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大意义
统计职业道德是统计干部队伍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能力和道德品质的集中体现。在引导和规范统计干部队伍正确履职尽责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围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提升统计干部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制定《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诚信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出明确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深刻阐明了新时代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为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是统计工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当前,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蓬勃展开、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更好满足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日益增长的统计需求,统计部门责无旁贷。通过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统计干部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第一职责,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工作、生产生活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统计更大作为。
(三)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
进一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一方面,统计改革越向纵深推进,触及的利益矛盾越是复杂,面临的困难挑战越是艰巨,就越需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以共同的价值追求来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活力,为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破解改革深层次矛盾问题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统计改革涉及统计工作方方面面,无论改什么、怎么改都要始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诚信诚实的要求贯穿统计生产各环节,把依法统计的理念融入统计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落地落细。
三、始终践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做一名高素质的统计工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如果没有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就不可能做好统计工作。我们要坚持育德为先,引导广大统计干部在恪守职业道德前提下施展才能、干事创业,自觉同一切统计造假行为做斗争,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一)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在学习法律法规上做表率。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宪法、行政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订的《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等,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把法治精神刻进脑海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带头宣讲法律法规,在宣讲法律法规上做表率。
广大统计干部要真正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利用机关学习、业务培训、下队调查、宣传日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进田间、进市场、进机关、进校园等“六进”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在执行法律法规上做表率。
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对收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要胸怀“国之大者”、摸清“国之大数”,不为浮云所蔽目,增强统计抗干扰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敢于坚持真理、勇于较真,不计个人名利得失,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服务党和国家事业。
(来源:国家统计局汉川调查队 何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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