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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摩托车、电动车!天门开展专项整治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11-03 16:37:33

近日,天门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详情如下: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罚;对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责令当场改正;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篷的,责令当场拆除。

二、对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酒醉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现场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文明交通志愿劝导。

四、对涉及公职人员、企业职工的抄告其所属单位或企业,提请单位、企业予以批评教育。

五、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来源:天门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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