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看全部{{ item.replyCount }}条回复> 查看更多回复>
- 查看更多回复>
(通讯员:李迎、兰梦莹)今年以来,南漳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工作主线,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抓手,依托“陶卉工作室”,逐步落实“每案必检”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推动案件办理质效稳步提升。
筑牢自查互查双防线 以常态评查促规范
探索制定案件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后五日内通过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智能辅助系统开展自查,十日内对已办结案件开展互查。通过“自查+互查”相结合,推动案件质量检查全覆盖,逐步实现“每案必检”。
今年以来,共开展自查、交叉检查2747件,自查率达98.69%,发现并整改瑕疵问题206项,通过点对点提醒、专项通报等方式,确保问题从发现到整改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效解决。
构建多元参与新格局 以开放评查强监督
为打破“内部循环”局限,该院积极引入外部力量参与评查,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督格局。一方面,主动接受市院“全面体检”,由市院统筹全市评查力量对该院第二季度办结的225件案件开展“解剖麻雀”式评查,召开联席会议2次,听取检察官意见8次,全面提升评查权威性与覆盖面。
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跨区域专项评查。针对一审公诉案件办理时长较长的突出问题,联合樊城、襄城、襄州区院对101件办理时长较长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深入剖析症结,推动整改提升。通过专项评查精准查找问题症结并对症施策,探索采取发出“提示提醒函”“督促督办函”“责令整改函”等方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层层递进开展督办。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及办案时长过长问题,发出《提示提醒函》10份、《督促督办函》3份,因办案质效不高问题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推动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减少至6件。
此外,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评查。今年以来邀请外部监督力量开展评查2次,收集并采纳意见建议5条,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聚焦类案治理深挖掘 以成果转化提质效
注重从评查中挖掘深层次问题,推动类案治理与机制优化。2025年5月,该院在常规评查中发现公安机关在轻罪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不一,导致同类案件处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
为进一步厘清问题原因,该院扩大评查范围,抽选28件轻罪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并全面梳理近三年相关轻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发现部分轻罪案件在逮捕与起诉环节存在标准不一、证据移送不全等问题,直接影响办案效率与司法公正。
2025年7月2日,该院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就统一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达成共识,并明确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具体措施。
自联合会商以来,南漳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轻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2%,轻罪案件诉前羁押人数下降18.7%,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5天,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上深耕细作,通过不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流程,努力推动案件质量管理、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不断促进管理效能、案件质量、队伍建设上新台阶、见新成效。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