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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
个人缴费400元,国家财政补助700元。
(二)特殊人群。
资助参保缴费标准
1.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优抚人员,按400元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城市低保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按360元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
3.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困难人口按200元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4.脱贫人口个人缴费400元。
二、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方式。通过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湖北省电子税务局;
2.线下缴费方式。税务服务大厅、农商行及邮政储蓄银行代征网点;村委会(或社区)、县、乡(镇)政务中心帮代办服务。
四、医保个账可代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五、连续参保、年度零报销有激励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在原有支付基础上,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的奖励。
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的奖励。
另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人人有医保,家家有“医”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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