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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洗马镇致农机手的一封信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10-14 10:57:57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    洗马镇广大机手朋友们:

当前,正值农业生产关键时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大量投入使用,机收机播任务重,作业时间长,部分农机手安全意识淡薄,思想上、操作上疏忽大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秋粮颗粒归仓,保证农机具安全作业,洗马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友情提示:

一、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作业、无证驾驶,酒后操作、疲劳驾驶,严禁机车带病作业,严禁超速驾驶。出行时请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跨区作业证等证件,车辆不得在道路上乱停乱放。

二、自觉遵守规定。为提高全镇的机收作业质量,防止农户焚烧秸秆,杜绝秸秆焚烧行为,广大联合收割机手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切身做到收割时,低茬收割,现对我镇机收水稻秸秆作业规范提出如下要求:

1、规范机收作业装置。秸秆机械打捆离田利用的收割机不安装切割装置: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利用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割装置,严禁未安装切割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

2、秸秆留茬、切割标准,对还田利用作物秸秆,秸秆应切碎、均匀抛撒。水稻留茬高度在 15 厘米以下(再生稻第一季收割留茬高度除外),秸秆切碎长度在10厘米以下:对秸秆打捆离田利用的水稻留茬高度在 15 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在25厘米以下,切小麦留茬高度在10~15厘米以下,切割长度在15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在25厘米以下,小麦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

3、凡未安装秸秆切碎、收集装置和签订作业合同的农业机械,一律不得准进入在洗马镇行政区域开展机收作业。

三、确保安全生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手在作业前要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确保机具始终保持状态良好。严禁私自改装机车,禁止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进行生产作业。作业前后要严格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证机械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生产。

洗马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来源:洗马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陈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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