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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关于拟注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9-24 10:24:13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相关规定: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浠水县交通运输局拟将王某等人员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依规注销(详细情况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示日期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请以上拟被注销人员2025年9月29日前到市民之家交通行政审批窗口依法接受处理,并将从业资格证交回我局,逾期不处理的我局将于2025年9月30日予以注销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无法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3-4233198 

      附件:拟注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


浠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盛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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