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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戴安琪、段雯)7月30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薅外卖平台羊毛”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薛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4年3月,薛某名下的多家酒类连锁店上线某外卖平台。当时,平台推出“满1999减160”“满999减80”的大额购酒优惠券。只要客户在店铺使用优惠券购买酒水产品,平台就会向店主发放相应补贴。薛某为此挑选了适合参与活动的酒品,让客户购买3瓶酒,正好能用完两张券。这样一来,每售出一瓶酒,薛某即可获得几十元平台补贴。
由于平台规定:“同一账户仅可领券一次”。薛某把酒水批发圈的同行拉进来当“黄牛”,再让“黄牛”把原本的客户群改建成“刷单群”。
刷手领券、下单、到货后把酒原箱送回店铺,当场领每瓶10元好处费;黄牛每成功拉来一单,薛某额外再付30元。
短短数月,有的“黄牛”手里的群已有上10个,每个群都有近500人。随后,平台风控系统拉响警报,公司抽样回访骑手后,骑手称上述订单无需配送至指定地址,客户要求将原物返回至店铺,或送达至指定人手统一收货。
公司锁定薛某名下的多家店铺存在大量刷单套取平台补贴的情形,已骗取补贴近百万元。2024年11月7日,平台公司报案。同年11月20日,薛某被抓获。
今年2月26日,案件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薛某最初始终不认为自己犯罪:“我不过是‘薅羊毛’而已?”
承办检察官逐一解释:《商户服务协议》明确禁止虚假交易;为作案还专门注册两家门店入驻平台。薛某当庭认罪认罚,并与涉案“黄牛”向被害公司退出全部违法所得91万元。
6月27日,江汉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薛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交易、隐瞒真相,骗取平台补贴,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全额退赔、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
“薅羊毛”须严守法律底线,虚假刷单不仅是违约行为,更可能触犯刑法,切勿因贪图小利踏入犯罪深渊。任何通过虚构交易恶意套取平台补贴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商家守法经营,消费者理性参与,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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