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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宣传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8-12 09:57:2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邓明安)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行为,杜绝乱挖乱采现象,近日,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县8个乡镇的交通要道及非煤矿山采矿区,集中设置宣传牌,通过强化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采矿意识,共同守护宝贵的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个别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不仅破坏资源环境,更触犯法律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未取得采矿权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将面临严厉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开采工具、设备及矿产品,并处以违法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若未采出矿产品或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将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宣传活动中,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每个乡镇设置2—3块宣传牌,重点宣传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属性、禁止侵占破坏的法律规定及违法开采的处罚措施,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718—6282046,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通过在关键区域设置宣传牌,来凤县旨在营造“依法采矿、守护资源”的良好氛围,让“矿产资源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企业和个人树立法律敬畏之心,自觉合法依规利用资源。下一步,当地将持续加强宣传与执法力度,对违法开采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筑牢矿产资源开发根基。


责任编辑:丁婧(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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