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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实习生任康中、通讯员王晓珊)8月27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对《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该条例已列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重点围绕人才培养、利用发展、职称评聘、知识产权保护等四方面作出制度设计。
关于人才培养,提出支持汉剧院(团)采取“短期培训+委托培养+合作办学”等多元模式,加快培养高层次汉剧艺术人才。
关于利用发展,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基层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各类商业性营业场所,结合自身业务范围,有计划地开展汉剧的研究、收藏、展示、传承活动;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汉剧院团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交流、研讨等场地。
《武汉市汉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中,有委员建议增加一些内容:
关于职称评聘,他们提到,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且社会影响力大、公众认可度高的优秀汉剧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申报条件,并优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大奖或省级戏剧奖等重要奖项;连续服务基层满10年。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委员建议依法保障汉剧营业性演出团体、汉剧社会组织、汉剧保护单位及汉剧代表性传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