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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胡琼、张德智)近日,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高桥乡大槽村森林防火通道弃土场项目为试点,实施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着力提升审批效率,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整合自然资源和林业审批职能,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查、统一批复”模式,实现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次申请、全程通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改革后,审批时限由法定4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含现场踏勘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办结。申报材料减少50%,并可依托线上全程指导办理实现“零跑动”,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兴山县成立临时用地用林审批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临时用地用林审批服务指南》和常见问题清单,开通政策咨询专线,加强事前介入和并联审批服务指导,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有效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