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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杨丽芳、尹寿林)7月30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在京举行。湖北交通运输系统6家单位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4人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5人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195个集体“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88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193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湖北交通运输系统中,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孝感市交通运输局、黄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潜江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崇阳县交通运输局等6家单位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驾驶员、线路长倪涛,鄂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验船师邵文,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师黄燕玲,武汉市华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驾驶员陈万青等4人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谷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光文,荆门市物流发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魏丹,神农架林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罗萍,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红斌,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一支队副支队长柳智等5人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文春、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一支队副支队长柳智作为先进代表赴京领奖,文春还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参加交通运输部劳模先进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