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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市革命历史博物馆成立于1980年,于1986年正式对外开放。1998年,博物馆正式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以陈列湘鄂西革命斗争史为主,兼以历史、艺术为辅的综合性博物馆。 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传承弘扬荆楚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博物馆面向全社会长期公开征集藏品。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历史文物类 1.反映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社会发展和重要事件的物证; 2.重要历史人物,包括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文化与科教名人、宗教名人等文物及作品; 3.古代各历史时期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二)革命文物类 1.题词批示类。各个历史时期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重要题词、题字、批示,以及视察部队使用过的实物等。 2.革命活动类。与监利重大革命事件关联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刊图书、古本画册等;记载革命生涯的文献、手稿、日记、自传、信件、血书、入党申请书等。 3.军事作战类。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通讯器材、战斗装具等;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4.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监利武装斗争以及学习、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等方面的照片、胶片、录像(影)带等。 5.证书证章类。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战斗、重大表彰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以及代表证、出席证等;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6.革命生活类。各个历史时期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水壶、茶缸、雨衣、粮袋等革命生活用品;著名英烈、英模肖像遗物;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 7.其它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实物)史料。 二、征集方式 1.指导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2.征集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将上述藏品无偿捐赠给本馆,捐赠者将获得捐赠荣誉证书,捐赠的藏品将永久保存,充分发挥其历史文化价值。对于捐赠藏品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将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 三、征集要求 1.藏品来源:向本馆提供的藏品者,应保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权属明晰无纠纷。应依法对拟提供的藏品享有所有权,能依法独立处置,并承诺所提供的藏品原始、真实、来源合法、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藏品所有权人委托提供的,应同时提供委托有关的法律材料。 2.藏品信息:照片形式的藏品,应为原始照片,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背景、摄影者等信息;实物形式的藏品,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介绍其来源、使用情况、背后的故事等相关信息。 3.流程要求: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4.藏品鉴定:我馆不接受现场实物鉴定,请勿向我馆邮寄拟捐赠的实物,敬请理解。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联系方式:15927857415(别主任)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沿江大道西33号,邮编433300。
衷心期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监利市革命历史博物馆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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