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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伍家岗区司法局万寿桥司法所所长邓月,于2023年4月底受组织部和局党组任命到基层从事司法所工作。到岗前,我曾自信地认为我长期接触社区矫正和促法股工作,对司法所业务应当是如鱼得水、手到擒来,但我很快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第一个“不简单”:“两类人员”管理
“邓所,安置帮教对象张某精神异常,随意向楼下扔石头,周围居民意见很大,还报警了!”初到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就向我反映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原来,张某疑有精神疾病,但其不愿接受诊断和治疗,经常在家中大声自言自语、破坏小区公共物品、向对面楼栋或楼下投掷石头重物等,安置帮教小组成员多次到其家中劝导,他都不予配合,对工作人员充满“敌意”。张某的邻居因为害怕其做出极端行为,曾多次报警。
为防止事态恶化,我赶紧叫上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综治干部等人一同前往张某家中了解情况。进屋后,我发现张某家徒四壁,光线昏暗,毛坯房中除了一张简易床,唯一的家具就是地上摆放的一个木板搭凑起来的小桌子,家中电线也被张某自行剪断,无法正常用电。沟通过程中,张某表示自己有时候无法控制情绪,并不是故意搞破坏。
因其对到医院诊治一事十分排斥,我决定循序渐进,先与其拉近关系,再慢慢劝导。于是我在半年期间多次走访张某本人和他的朋友,关心其生活近况,为他申请并发放救助物资和救助金,告诉他如果生活困难,可以到司法所找我帮忙;临近冬天,我发现他的被褥还是夏天的空调被,于是将家中的厚棉被提了两床送给他,张某很开心,跟我讲了很多内心话,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你们都活在二十一世纪,而我还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还将他一直隐瞒不告诉外人的手机号码告诉了我,从此与他沟通方便多了。
为了能让张某过上正常生活,同时也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在得到张某的信任后,我便开始劝导他到医院诊治,并解读了相关政策,告诉他不用担心费用问题,最后张某选择接受我的建议,街道随即联系车辆将其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小区居民的生活也恢复了平静。
“两类人员”管理工作是守好安全底线的基础工作,万寿桥街道作为老城区,虽然常住人口不多、“两类人员”数量少,但重点管理对象数量却在全区数一数二,时不时就需要处理一些像张某这样的特殊情况。我曾走访过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学校,希望老师帮助关注孩子的心理和生活;曾与瘫痪在床无人照看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子女谈过心,请他们顾念亲情既往不咎;曾帮助70多岁的刑满释放人员多方协调养老金发放问题;还曾多次往返协调各个部门,为无户口、无家可归、无亲可投的残疾刑释人员解决户籍问题、生活着落问题和治病问题,并捐助其购买药品的费用……在我看来,这每一件事看起来虽然只是关于某一个人的“小事”,但却是关乎整个社会平安幸福的大事。
第二个“不简单”:矛盾纠纷化解
化解矛盾纠纷也是司法所所长应该学习的“基本功”之一。在司法所任职后,我清晰地知道自己的不足:基层工作经验不够,阅历少,与群众打交道的本领不强。于是我积极向有经验的调解员请教学习,定时向街道社区了解矛盾纠纷线索,主动投身调解工作。在岗两年期间,我参与化解了各类合同纠纷、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经济纠纷等10件,同时还多次到社区调解组织现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和档案材料整理提出意见建议,为万寿桥街道“万事有解”多元解纷机制出谋划策。
2024年1月的一天,春节将至,我突然收到社区消息,称有万达某小型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因经济纠纷被三名当事人围困在家中,报警后,民警到现场将4人带往派出所,希望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考虑到临近重大节假日,维护稳定是第一要务,我急忙赶往派出所,与民警共同调解纠纷。
当我在调解室坐下时,面对4个壮汉,作为一个身高不到1米6的女司法所长,我内心还是有点“犯怵”,但我暗自给自己鼓劲:我是所长,我不站出来主持调解,那谁来呢?于是我镇定情绪,认真听取双方的想法。原来,李某的妻子(正在监狱服刑)与三名当事人有债务纠纷,现在春节将至,三人希望李某能在春节前将钱还清,但李某称不清楚该债务情况,且自身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偿还。三人当场表示如果李某不还钱,他们将不计后果纠缠李某。我当即打断了双方的争论,严肃地对双方进行了普法教育,要求他们理智协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看到几人对我仍存有怀疑和不信任,我主动将自己的名字、职务和联系方式告知他们,承诺因李某的公司和居住地都在万寿桥辖区,涉及其矛盾纠纷我们有义务进行化解,如果事情处理不好,可以随时与我沟通。然后,我将李某支开,私底下与三人谈心。三人放下戒备,告诉我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年前在外打工的工资还没结,没钱过年,所以想从李某这里要回欠款。于是我主动帮他们咨询律师和人社部门如何讨要欠薪,并将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电话告知他们,方便他们随时咨询。同时,我告知李某可以申请远程视频会见,与妻子核实欠款情况、商量如何解决。最终,双方在我和民警的协调下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与妻子核实情况后,分期返还欠款,有效防止了一起极端事件发生。春节后,我三次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还款情况,双方均表示还款已按期到账,没有再发生争执。
第三个“不简单”:法治化营商环境
万寿桥街道作为万达商圈、福江铭座楼宇的坐落地,服务商圈企业商铺是街道的重点工作之一。我积极响应局机关在全区开展的“法务进楼宇”工作,将司法所的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与营商环境相结合,主动为辖区企业服务,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但在此过程中,也碰了不少“壁”。
例如很多企业对司法所抱持警惕心,走访的时候不愿意坦诚相告,多敷衍了事,还有很多企业对法律服务不“感冒”,有的小企业甚至说不需要服务,有事直接找律师。为此,我积极对接街道经服办、市场监管所,结合他们的日常工作一起,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面临的风险,提供解决思路。与万达楼宇和福江铭座楼宇两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常态化联系,将其纳入“法务进楼宇”工作站成员,这样企业有需求时可以通过我们直接安排律师提供帮助。同时,我还印制了《万寿桥司法所“法务进楼宇”工作指南》,将我们能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例子进行详细列举,方便企业正确了解我们的工作。两年来,司法所上门走访辖区各类企业商铺50余家,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手册300余份,为企业和商铺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7件,开展“法务进楼宇”文艺汇演、大型普法宣传活动5次。有的企业对我们司法所建立信任后,主动联系我们提供法律讲座、调解纠纷等服务,在一次讲座活动结束后,某企业总裁很高兴地说:你们是真的能办实事的!
后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桥头堡,群众满意就是最大的成绩。司法所工作绝不仅仅有这三个“不简单”,但越是不简单的事情越值得去做。我在岗两年期间,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我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阅历。今后,我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一步一个脚印,不停攻克难关,用专业能力与真心实意织就基层和谐网!(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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