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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被判刑!黄石法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6-20 21:47:01

通讯员 尹君 张国庆

6月20日上午,黄石法院集中公开宣判5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惩处7名毒品犯罪分子。

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由黄石中院统一部署,主会场设在大冶法院,并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与阳新县法院、黄石港区法院同步开展,三地法院根据各自审理的毒品案件情况分别组织宣判。黄石、大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及媒体记者等100余人参加旁听。

上午9时40分,大冶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柯某、冯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公开宣判。2020年至2022年间,柯某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达22.05克。冯某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情节严重。结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大冶法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除了主会场,阳新法院、黄石港区法院先后对4起涉毒品犯罪案进行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毒品犯罪损害公民身心健康,极易引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宣判结束后,大冶法院刑庭法官助理黄辉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深入剖析毒品犯罪的特点及社会危害。公安民警柯梦详细讲解各类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防范技巧。

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胡傲航、大冶实验高中学生张志明等学生代表参加旁听后深有感触:“毒品对社会的危害非常大,我们要自觉抵制诱惑,远离毒品!”

“通过集中宣判+法治宣传的模式,既震慑犯罪,也提升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识毒防毒能力。”黄石中院刑庭副庭长段佳表示。

此次集中宣判是贯彻全省禁毒攻坚行动的重要举措,不仅依法严惩了毒品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和雷霆之势,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更是一堂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沉浸式法治教育课,有效提升了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为构建无毒社会筑牢了坚实的思想与法律防线。据统计,2025年以来,黄石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5件,判处罪犯10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

责任编辑: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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