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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有职业年金待遇?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在2014年10月1日后有实际缴费的工作人员,均建立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后可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三、职业年金如何缴纳?缴费都到哪里去了?
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进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构成职业年金基金。
四、为什么我省前期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代发职业年金待遇?
答:考虑到当时全省多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准备期清缴未完成,我省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记账利率政策未明确,2019年11月启用新办法计发时, 暂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代发职业年金待遇。
五、为什么要调整职业年金发放方式?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应分别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列支。为规范管理,我省从2025年6月开始,职业年金待遇不再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代发, 调整为从职业年金基金单独发放到退休人员个人社保卡。
六、调整发放方式前后有何区别?
答:调整前,职业年金待遇与基本养老金合并为一笔钱发放到退休人员社保卡中;调整后,退休人员待遇分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两笔钱发放到退休人员社保卡中,职业年金待遇金额与参与新老办法对比的职业年金待遇标准保持一致, 退休人员每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职业年金待遇分别发放,总金额保持不变。职 业年金待遇发放时间不晚于每月15日,与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为同一天。
七、我省启动调整职业年金发放方式的时间?
答:2025年6月。
八、调整职业年金发放人员范围?
答:2014年10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 人”,已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并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启动职业年金计发条件的,从2025年6月起单独发放职业年金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再代发。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校验是否满足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条件,对满足条件的人员计发职业年金定期待遇,并列入本级职业年金待遇支付计划,再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汇总,并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到退休人员社保卡。
九、欠费单位的退休人员如何发放?
答:退休“中人”存在职业年金缴费欠费、实施准备期未清缴的,其职业年金待遇将暂停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再代发。暂停代发期间,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妥善处理。所在单位应尽快补缴此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欠费,待补缴资金到账后再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定期待遇计算及补发。
十、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计发条件?
答:2025年6月及以后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已记实(实施准备期已清缴、职业年金单位 记账缴费已记实),可计发职业年金待遇。退休人员满足职业年金计发条件的当月,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计算职业年金待遇(含补发),列入次月发放计划。
十一、启动职业年金待遇单独发放后,新增退休人员发放方式?
答:2025年6月及以后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校验是否满足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对满足条件的人员计发职业年金定期待遇,列入本级职业年金待遇支付计划,再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汇总,并委托金融机构发放到退休人员社保卡。
十二、职业年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退休当月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职业年金待遇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一致。
十三、职业年金待遇是否参与待遇调整?
答:职业年金月待遇确定后,按月发放,不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十四、如何查询职业年金待遇?
答:退休人员可通过退休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登录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查询,也可以联系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十五、没有收到职业年金待遇怎么办?
答:退休人员可通过原单位与同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如因实施准备期未清缴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欠费导致职业年金待遇未发放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待符合发放条件后恢复职业年金待遇发放并补发。 如确属因社保卡账户信息有误发放不成功的,待账户信息变更后,社保部门会及时协调金融机构对发放不成功的记录进行二次发放,一次性发放到位。
十六、职业年金待遇发完怎么办?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规定,职业年金按月发放待遇,发完为止。
十七、职业年金余额能否继承?
答:参保人员在职死亡或者退休死亡后,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按规定继承。
十八、职业年金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退休人员对职业年金待遇有疑问的,可向原单位咨询,或与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咨询。石首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职业年金股联系电话:0716-7182545。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潘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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