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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申报的通知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5-05-13 14:45:01

各县(市、区)科技(经)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纪南文旅区经发局、荆州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荆州市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条件。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在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医学伦理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项目数1项。

(三)项目符合本年度支持指南方向(附件1),绩效目标明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登录“荆州科技一网通”科技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s://www.jzkjywt.com/portal/index.jsp),使用项目负责人个人账号登录,进入用户中心,点击项目申报管理下拉功能中“项目申报”,在线填写《荆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申报书》(附件2),上传申报书封面(申报单位盖章)、承诺书(申报单位盖章)、相关证明材料等PDF文件后,报推荐单位线上审核。注:对于在以往获批项目基础上申请新项目的,应增加明确阐述二者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的附件说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科技(经)局,荆州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荆州高新区经发局、荆州纪南文旅区经发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严格履行形式审查和查重程序后,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传至平台,并将申报材料(仅含申报书封面、承诺书,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并督促申报单位分类上传申报书封面、承诺书等需盖有公章的页面,以及附件材料。【温馨提示:①申报单位是企业、县级医院的,请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的科技部门进行推荐。②市直申报单位是医院的,由市卫健委统一推荐。③申报单位是高等院校的,由高等院校的主管科技项目申报的处(科)室统一推荐。】

(三)项目受理

项目由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申报项目为指导性项目,项目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二)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不包括已申请验收并提交材料的项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以前年度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或重复、多头申报的。

2.承担市级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验收的(影响期3年)。

3.规模以上企业未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平台填报107-1和107-2表的;拥有战略新兴产品的企业,未在国家统计局《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104-4表填报的。(因统计填报延误需提供其他材料的除外)

(四)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影响期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受理支持领域之外的项目。

(六)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监利市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申报单位积极申报,及时联系监利市科经局科技管理股,联系人:孙志伟,联系方式:13697264574。


责任编辑:彭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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