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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曾照 通讯员 蔡蕾 梁学东)4月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以高质量审判保障科技创新服务支点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法院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湖北法院202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湖北法院全年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627件,其中,“米其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嘧啶胺”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湖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介绍,湖北法院持续强化审判引领作用,激发创新动力与市场活力,坚持以强保护激发创新动能,以快保护回应创新需求,在各领域、全链条优化创新生态。
在技术成果保护方面,通过审理武汉某公司诉黎某剑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将游戏未公开角色形象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鼓励技术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审理山东某公司诉广水某合作社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全方位保护权利人利益,维护种业安全。
在数字文化产业保护方面,通过审理北京某科技公司等诉武汉某文化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依法认定涉案微短剧属于法律规定的视听作品,培植适合微短剧行业健康发展的土壤;通过审理毕某梅与武汉某公司著作权侵权责任纠纷,创新适用恶意诉讼反诉赔偿制度,严厉打击著作权领域的恶意诉讼行为;通过审理AI等新类型案件,对AI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相关产业利益保护规则和边界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助力品牌经济发展方面,通过审理全国首例AI大模型商标侵权,依法认定在网络链接中使用与AI大模型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宣传推广其他软件行为构成侵权;通过审理上海某公司诉襄阳某公司、浙江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依法认定正品出租与关键词竞价排名重合行为不构成侵权,丰富了商标侵权判定规则;通过审理王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明确旧货翻新行为的法律边界;通过审理张某鹏起诉的80余起商标侵权案件,针对恶意注册商标、抢占社会公共资源行为依法不予保护,有效遏制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和滥用商标权等不诚信行为。
在促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通过审理行某公司与优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依法认定提供非真实产品体验文案的“种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引导平台经济向健康、诚信、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同时,为保护创新成果,湖北法院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将“创新价值权重”纳入赔偿倍数考量范围。在涉“宝马”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涉“安琪酵母”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合理推算惩罚性赔偿基数,降低权利人维权难度;在广州某公司诉顾某颖、胡某珍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依法认定被诉侵权人存在侵权故意且侵权行为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属于情节严重情形,从而适用惩罚性赔偿。
湖北法院坚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持续优化“三合一”审判机制,助推民事刑事案件专业化审理。以示范性判决和要素式审判为抓手,提升司法资源使用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便优势,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审理高效解决知识产权小额纠纷,协调平衡司法保护和公共利益。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为切入点,织密大保护防护网。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站100个,并实质化运作。
湖北法院强化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的标杆作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渐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
2024年,德国拜耳制药、中创新航、腾讯、恒瑞医药、红门智能等头部或知名企业,纷纷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地选择在湖北武汉,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通过公正审理案件展现专业能力,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武汉经验纳入全国推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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