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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石审计机关以“审计高质量发展提升年”、审计高质量发展“八大提升行动”等主题活动为抓手,紧紧锚定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建设整体提升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2024年,局机关13项特色亮点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多项审计业务工作考评位列全省前列。
一是对标“如臂使指”重要要求,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细化实化。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统领,推进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细化实化制度化。
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审计监督“风向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统筹谋划审计工作。
推进纵向贯通,下好审计监督“一盘棋”。聚焦解决老办法运行新体制问题,出台《关于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运行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健全请示报告“直通车”机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报告重大事项36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39项,重大事项首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制度要求得到有效执行。统筹全市58名审计骨干参与完成全省20个统筹项目,45人次受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省审计厅来信表扬。通过开展专题调研、项目谋划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推动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
加强横向联动,织密审计监督“一张网”。纵深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审计线索15件,向市群腐整治办移送问题线索75条,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市委绩考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贯彻落实《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为契机,举办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培训班,创新出台《关于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内部审计改革有关工作经验入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成果汇编。
二是对标“如影随形”重要要求,推动审计全覆盖更加形神兼备。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要事”,统筹谋划审计项目,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黄石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围绕打造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武汉都市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开展审计,深入开展快速路环线、“武鄂黄黄”硬联通等17个重大工程项目审计,促进节约和挽回资金损失6155.37万元,提升政府投资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围绕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首次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作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审计重要内容,督促整改问题金额7247.1万元,腾出更多财政资金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精准作为。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国有资产处置、融资担保集团改革、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情况,揭示违规开展融资业务、反担保资产管理不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挽回经济损失1920万元。充分发挥审计“预警”功能,维护经济安全。
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作为。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督促审计机关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审计力度。其中,在困难群众救助审计中,民政、人社等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完善制度14项,惠及困难群众2.23万人。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效作为。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黄石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办法》,创新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制度机制,首次运用该评价机制对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进行评价,取得较好成效。
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创新作为。围绕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拓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对市商务局等19家单位的22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方式,首次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的方式,赴某办全面通报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整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规范、正确用权。
三是对标“如雷贯耳”重要要求,推动审计监督更加权威高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综合施策,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持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建立市领导“点对点”交办、督办整改事项办理台账,加强闭环管理,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联合市人大财经委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办。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六大类52项问题,均按要求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36项,问责处理35人次。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进一步发挥。
持续深化审计结果运用。跟踪督办市领导对平台公司违规开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融资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督促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平台公司自查自纠、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加强“四好农村路”审计情况分析,形成7份高质量审计专报和综合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2篇次,督促市交运部门、各县(市、区)制定完善管理制度26项,有效服务了决策管理。(通讯员付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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