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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熊雪飞、何海军)3月26日上午,为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特别是针对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南漳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在肖堰中学成功举办了森林防灭火暨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题讲座活动。
活动中,县公安局警官讲述了以往清明节失火的惨痛案例,展示了小麂、貉、猫头鹰、果子狸等珍贵野生动物标本,普及了蕙兰、春兰、剑兰等珍贵野生植物,对放火罪、失火罪、非法狩猎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危害珍贵保护动物罪等犯罪进行讲解。
县检察官展示了常见的野生动植物的图片,并对同学们进行现场提问,“请问你知道哪些珍贵野生动物”,“家养兰花与野生兰花有什么区别”,“日常生活中我们怎么保护环境”,学生们踊跃回答。
警官、检察官和司法局干部为三名学生颁发“环保小能手”的绶带,激励学生们培养主动节约资源、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习惯,并主动向家人和身边的人传播相关法律知识。检察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了学校是否存在未成年人维权的事情,并告知未成年人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
此次活动,发挥了部门联合优势,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校园里,呼吁学生们自觉加入到“守护绿水青山,争做环保小卫士”的队伍中来,共同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