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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郭军 张志瑞 )3月26日,当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尽,竹溪河水库岸边已聚集起一支特殊的“春耕”队伍: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在这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30万尾鲢鱼、鳙鱼等优质鱼苗投放入碧波荡漾的库区,以司法之力助推生态修复。
竹溪河水库,位于县城上游4公里处,承雨面积120平方公里,蓄水量为2300万立方米,是竹溪县城及周边10余万居民饮水水源,被称作溪城人民的“大水缸”。
当日,随着一尾尾银鳞闪烁的鱼苗跃入水中,溪城人民的“大水缸”正迎来新的生机。“这些滤食性鱼类就像天然净水器,能有效降解水体中的氮磷含量,提升水源自净能力。” 竹溪河水电综合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通过“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模式,库区水质已连续多年持续稳定向好。
在放流现场,执法人员与护水志愿者组成的法治宣传队还通过展板展示典型案例,用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六个月”等真实故事,开展法治宣传,以警示群众。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王著明说,“通过增殖放流与法治教育双管齐下,就是要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竹溪县构建起“司法+行政+社会”多元共治体系,通过“增殖放流+生态修复” 创新机制,已累计放流鱼苗150万尾,修复受损水域200余亩。“我们不仅要守护好一江清水,更要让生态保护成果惠及民生。”该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司法裁判与生态补偿相结合,已探索出“审理一案、修复一片”的生态司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