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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波)民生安全无小事,执法亮剑护权益。2024年3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河市监所高效处置沿街商户购置伪劣灭火器案,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

2024年3月,两名男子冒充消防部门人员,在刘河镇沿街兜售手提式灭火器。天天鲜超市经营者龚梦婷花费100元购置后,发现灭火器干粉存在异常。
刘河天天鲜精品超市店主龚梦婷说,我就怀疑他这个粉有没有问题,是不是合格,然后我就想,我就打我们当地的,这个市场监管部门电话。
接到投诉后,刘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接报后立即实施突击检查,经专业机构检测确认该批次灭火器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溯源查扣涉案车辆内存放的19具同规格问题灭火器,依法对违法人员处以10920元罚款,并为受损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
刘河天天鲜精品超市店主龚梦婷说,作为消费者,如果平时有一些你不认识的人,上门推销一些东西,我们都要认真甄别。
刘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艾梦婷表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增强防范意识,保留好购物凭证,如遇到权益受损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