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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周婷、宋明明)2025年2月28日清晨,嘉鱼县潘家湾镇某村村民郭某某前往潘家湾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家中于数日前遭遇盗窃,失窃物品包括一只活鸡、两条香烟、两瓶白酒、一提牛奶及食用油等,共计损失1600余元。起初,郭某某并未立即报警,但巧合的是,被盗的鸡在之后的一天自行返回,这让他推测窃贼可能是附近居民,于是决定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在调查中发现郭某某家中监控摄像头于2月17日晚被人用扫把拨动过。但郭某某称自己并未动过,民警判断很有可能是作案嫌疑人所为,便将这一天作为重点时段开展调查。
随后郭某某妹妹提供了线索,2月17日当天,为了图方便,她锁门时将门钥匙藏在了窗台边上,当时能看到她这个细微举动的只有正在附近徘徊的同村村民刘某某。
民警随即与刘某某取得联系,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3月3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刘某某交代,2月17日白天,他偷看到被害人妹妹在放钥匙,于是当晚便窜至郭某某家门口,用扫把将其家门口的监控摄像头拨动了朝向,随后打开窗户取到钥匙进入家中,盗走物品后便迅速逃离了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嘉鱼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