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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也是第一次把攻坚战、持久战和总体战并列在一起。攻坚,意味着战术上要打好一个个歼灭战;持久,意味着战略上的长期坚持;总体,意味着整体上的系统推进。湖北省委书记王忠林在第十二届湖北省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贯彻执行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个新论断新要求,应当科学认识和弄清三个问题。
一、科学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是根据大量案例和数据作出的科学判断。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14.8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24.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58.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6万人次,占35.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2万人次,占3.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3万人次,占3.4%。这里运用第三种和第四种形态处理人次的行为情形基本上涉及到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6万人,移送检察机关4271人。
从湖北省2024年查处案件的情况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8万件,留置13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4万人。深化重点领域反腐,金融、国企、工程建设等领域分别查处134人、1552人、7803人。在查处行贿行为方面,全省立案行贿人员1124人、留置466人。从查处的案件和数据看,当前湖北省存在的腐败现象表现出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政商勾连腐败危害巨大;二是“一把手”腐败问题突出;三是系统性腐败易发多发;四是“风腐交织”问题占比很高;五是群众身边腐败现象屡禁不绝;六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日益增多。从湖北的总体情况看,一些关键岗位、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尚未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因此,必须坚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战略定力。
二、准确把握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这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指明前进方向,提供重要遵循。
必须坚持反腐必胜的政治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筑起了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体制机制,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不断加强;“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反腐败工作产生了巨大震慑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走出了一条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腐败、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严惩腐败、依靠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治理腐败的中国道路。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离不开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与智慧。要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战略高度,以高远的历史眼光把握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成就和基本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必须保持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长期存在,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为此,要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异常清醒,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我们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定政治立场,坚定道不变、志不改的信心决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攻坚克难的政治勇气、坚如磐石的信念决心,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必须增强系统施治的强大势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起来,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对照党中央要求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依然存在对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战略和深刻内涵认识不足,同时发力不够;“三不腐”一体推进中合力不足,同向发力不够;左右互联、上下衔接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综合发力不够等问题。为此,必须坚持“不敢腐”这一前提,惩治和震慑腐败分子,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坚持“不能腐”这一关键,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坚持“不想腐”这一根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达到“不敢腐”“不能腐”的升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一体发力,释放“1+1+13”的叠加效应。
必须强化为党而战的历史担当。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是我们党的重大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腐败这个事关党生死存亡和事业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上始终高度警醒,反复强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湖北要始终自觉融入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省纪委监委要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深入推进清廉湖北建设。
三、切实执行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具体措施
在反腐败斗争攻坚战中攻什么坚?这就必须明确攻坚战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惩治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深化惩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着力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在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中如何持续作战?这就必须明确打好持久战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问题。打好反腐败斗争持久战,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之路,坚持法治反腐基本方略,不搞“运动式反腐”。
在打好反腐败斗争总体战中如何整体作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要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总体战”。同时,要坚持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一体推进“三不腐”。这就是说,要在党内、国家机构和全社会把各种措施有机协同、整体展开反腐败斗争。
根据湖北的实际情况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精神,应当把握“由风及腐”的演变规律、“风腐一体”的基本特征,一方面,要聚焦“风腐交织”突出问题,深化腐败治理,必须贯彻执行如下措施:一是严纠“四风”不松劲;二是严惩腐败不手软;三是贯通推进“查改治”。另一方面,要聚焦人民群众可感可及,深化“群腐”整治,必须贯彻执行如下措施:一是根据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情况,坚决惩治“蝇贪蚁腐”;二是系统惩治“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等突出问题;三是着力推动基层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础延伸。
总之,新征程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和总体战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其中攻坚战在空间维度展开反腐败斗争,是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前提和突破口;持久战在时间维度持续展开反腐败斗争,是整个反腐败斗争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总体战在时空有机结合的系统维度展开反腐败斗争,是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战略定位。在新征程上各级地方党组织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只有紧密结合各个地方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贯彻运用好“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总要求,才能最终达到预期目标。(作者:李斌雄,作者系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作者:罗梓桥,作者系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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