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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上强调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打通“路线图”为关键,以督查督办和精准追责为抓手,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从中央、省级向市、县、乡,层层深入推进,凸显了其重要性与紧迫性。
在信访工作实践中,部分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错误观念,致使非接待场所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现象频发,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阻碍问题解决。因此,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首要任务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普及信访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信访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信访观念,使其明白合法信访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而让信访工作回归理性与有序的轨道,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石和准则,全面贯彻落实该条例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核心环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执行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等,严重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信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让群众知道自己的信访事项通过哪个途径、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按照什么程序去反映和解决,明白找谁办、怎么办。同时,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不落实条例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此外,还应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工作队伍。
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涵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各个关键环节,打通这张“路线图”是实现信访工作高效顺畅的关键所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依法办理责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复杂的环节,容易出现衔接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信息化、智能化的信访工作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的网上受理、办理和跟踪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群众的诉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督查督办和精准追责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有力抓手。把明责、尽责、追责贯穿信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树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正确导向。在信访工作中,部分地方和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提请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等导致信访问题激化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问责促尽责,确保信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广大信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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