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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局”变“战场”,赔了钱财又判刑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12-06 16:15:03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宋维傑 周萌)闲暇时候组局打牌,本是为了消遣娱乐,却因打牌时的一句闲言,引发口角之争,好友更是加入其中,大打出手,最终导致一人轻伤,二人被判刑。近日,远安县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一起往下看。

被告人李某、杨某与被害人赵某同在一起打牌。李某与赵某在牌局上因一句“你这牌咋胡的?”质疑声引起了争执,理论过程中,李某挨了赵某的一巴掌,情绪的火花点燃了冲突的导火索。双方离开现场后,李某心生不满,当晚手拿木棍找到赵某,看清赵某口袋有武器,李某抢占先机挥棍出击,双方打得火热。场面焦灼时,李某好友杨某为兄弟加入战场,本意是阻止打架,但过程中见好友落入下风,顿时气血上涌,夺过赵某手中的木棍,对着赵某就是一顿狂揍,最终导致赵某多处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远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情节,二被告均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处罚。综上,依法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生活中,难免与他人产生争吵和摩擦,但如果处理不当,为“争一口气”而“抄家伙撒气”,可能就逾越了法律的底线。让我们以此案为鉴,学会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让友谊的小船在冲突的风暴中翻覆,更不能让友谊成为犯罪的帮凶。


责任编辑:刘世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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