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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的规定和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天门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点: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实施单位: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田先生
0728-5880836
单位地址:天门市侯口街道侨兴街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