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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牛伟宇、郭爽)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确保辖区和谐稳定,近日,五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
以案释法筑防线。工作人员核查了报到情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自述近期个人家庭、生活、工作情况等,同时对上月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选取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案例,直观、深刻地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让他们认识到“缓刑不是无刑”,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以学促教增实效。警示教育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关键条款,详细讲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与日常行为准则,明确提出所有矫正对象必须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知行合一,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顺利渡过矫正期。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今后一定心存敬畏,强化约束,自觉接受思想和行为的改造,珍惜高墙外的改造机会。
以行正心助回归。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讲述了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学习、劳动等情况,让他们深刻体会到在“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巨大差别,同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当下,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时时警醒、刻刻用心,在接受电话抽查时要端正态度、及时接听、如实报告。随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清扫落叶垃圾、清理杂草,在集体劳动中分工协作,展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自我认同感和社会归属感。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每日完成不少于一次定位打卡,严禁出现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人机分离情形;二是个人手机保持畅通,不得出现手机关机、停机,并及时接听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司法所工作电话;三是书面汇报杜绝讨价还价,要叙述详尽,充分体现本人近期生活、思想动态;四是必须按要求履行外出申请程序,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外出,应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集中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再次为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有效防止矫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脱管、漏管问题,为全乡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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