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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惠民保”最高保障100万元
湖北日报 2024-11-01 22:47:29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璐、通讯员周瑞)11月1日,潜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潜江·惠民保”,缴费时间自2024年10月22日起至12月31日,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为99元/人。

潜江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毛海松介绍,“潜江·惠民保”保障范围及标准为:一是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超过起付线1.2万以上的费用,分段按50%-70%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00万元。

二是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除指定特殊药品以外的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超过起付线2万以上的费用,分段按35%-65%的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为100万元。

三是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单独支付”的药品,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1万以上的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封顶线为50万元。

四是指定特殊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或凭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20种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超过起付线1万以上的费用,按60%进行报销,年度封顶线为60万元。

责任编辑:杜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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