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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刘晨光、何贝贝)三轮车由于缺乏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严禁载人!然而,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只是短途”“只载几人”……无关紧要,实则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巨大风险之中。将三轮车用作载人工具,不仅是危险的,更是违法的。
10月23日下午,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紫贞警务平台的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中队长丁随军敏锐地发现一辆白色正三轮摩托车缓缓驶来,存在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情况极为危险。民警迅速行动,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牌号:鄂FLY***9)核载1人,实载2人,严重超载。据了解,驾乘人员均为快递员,正准备前往附近送快递。执勤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详细阐述了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赵某不仅涉嫌三轮车违法载人,还存在无证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赵某作出了合并罚款550元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三轮车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载人行为既违法又危险。一旦发生事故,三轮车重心不稳,驾驶人和乘坐人的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违法载人的危害,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拒绝乘坐三轮车,共同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