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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先秋 、王森平 、漆玉莹)9月26日上午9点,团风县祥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发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宗26.29亩的工业用地,该公司以50.17万元的租赁价格摘牌获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团风县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改革试点的首个受益者。
该宗土地暂定租赁期限3年,出让年限47年。公司总经理徐双前高兴地说:“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我们这个项目的支持力度非常大,不仅让企业第一个享受到‘先租后让’的政策红利,还享受到‘五证同发’的超级便利,为项目落地赢得了资金和时间。该宗土地出让价是330.76万元,对比租赁价可缓交280.59万元的出让价,这笔钱可以优先用于设施建设、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等方面,既便利又实惠。”
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团风县今年用地改革的试点模式,县政府专门为此出台了《团风县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改革实施方案》。这种弹性灵活的供地方式,相较以往的做法更加优惠便利,能够最大限度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增强工业项目的有效投入。出让人在供地时要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产业用地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正式出让。先行租赁年限由供地用地双方合同约定,首次租赁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转为出让用地时,租赁与出让年限之和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法定出让最高年限。
据了解,租赁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定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违规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措施,甚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近年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从企业实际需要出发,实施了 “宗地分割”、“标准地”出让、“用地清单制”等一系列用地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今年又在全省率先推出工业用地 “先租后让”改革试点,这些优越便利的投资环境,吸引了鸿路、辉创、正大、华进、大石代、裕大华、华立、馥雅、蓝帆、高德、汇伟等一大批知名企业在团风落户。
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惠企利企目标,持续完善“先租后让”新型土地供应模式,在项目的实操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用地供应流程和履约机制,形成可操作性强、监管约束有效的政策文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为团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优惠、更便捷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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