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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杜丽丽、黄悦青)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全省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改革试点名单,南漳县是襄阳市唯一入选县市。
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指先将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给企业,土地租赁期间产业项目达到约定的投达产要求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从而减少因盲目购地所导致的土地浪费现象。此举既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又可以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包保专班‘一站式’服务,预计9月中旬就能帮我们完成‘先租后让’工作,为企业二期项目及时投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在襄阳国磷方晟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县资规局的土地勘测人员正冒着高温为企业测量、规划用地,公司总经理方遵国连声道谢。
据了解,襄阳国磷方晟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磷石膏固废综合利用及环保建材综合研发为主的专业科技型企业,年可综合利用磷石膏预计100万吨。今年以来,随着企业生产需要,此前租赁的12000平方米厂房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与此同时,公司二期项目计划建设10000平方米钢构厂棚,用于生产车间和货物仓储,建成后可年产水泥砖约5000万块、广场砖及护坡砖约100万块,年产值可达2000万元以上。然而,就在企业准备大展拳脚之时,却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及时办理好土地手续,眼看即将影响下半年生产进度,方遵国为此十分焦急。
接到襄阳国磷方晟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业用地申请后,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组织局相关业务单位成立用地工作专班,积极靠前服务,对企业用地开展现场踏勘。随后,工作专班核算,若以传统模式出让,企业在拿地时需一次性缴纳2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占用较多流动资金,不利于企业后续生产经营。为切实减轻企业投资建设成本,激发企业后续发展动力,工作专班建议企业以“先租后让”方式拿地。
“先期租赁年限5年,在租期结束后,根据租赁用地履约考核情况,再以协议方式签订剩余45年土地出让合同。”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主任科员刘文平说,通过该方式供地,企业只需先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缴纳成交总价款的10%出让金即可拿地开工建设。与传统供地模式相比,为企业缓解拿地成本180万元,节省的流动资金可用于厂房建设,使企业尽快投产。
土地要素是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保障,围绕化解土地闲置和拿地难这类矛盾,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探索“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模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助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南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晓飞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围绕全县“5521”项目建设目标,保要素、增服务、提效能,持续开展用地保障专项行动,共获批建设用地15个批次,面积2848.04亩;通过不断创优服务流程,落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三宗,面积148.62亩;全面实行“五证同发”,通过“并联办理+提前审批+承诺容缺”创新举措,将企业提交材料精简50%,审批环节减少71%,审批时间缩短至一天,为南漳县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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