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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向丰军)日常生活中,因装修工程用料和工艺复杂、业主不了解行业内情等问题,导致装修公司和业主之间常常产生纠纷。近日,秭归县法院民事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7月,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口头协商由李某为谢某装修房屋。2022年1至6月,谢某依次向李某支付了装修费用。2022年7月,李某完成装修工作。2023年4月,谢某入住房屋时发现三楼卫生间大量渗水,对室内装修造成严重损害。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谢某遂诉至法院。
谢某认为,经第三方检测确定漏水原因为墙体内管材破裂,谢某委托李某装修房屋,李某应当确保装修质量,现李某因施工不当造成房屋漏水,应当赔偿谢某的经济损失。
李某辩称,将管件安装到墙体中以后,管件本身不可能受到外力破坏,所以只可能是管件外部连接件受到单边作用力导致破裂,而外部连接件就是卫浴设备,卫浴安装是第三人完成,与其无关。此外,李某分别于2021年11月6日、2022年9月对水管进行了两次压力测试,测试结果均为合格。
那么水管破裂是否因为装修施工造成呢?法院经审理认为,与破裂管材相关的施工行为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装修工人将全屋水管用砂浆固定并预埋到墙体内,然后进行贴砖,预埋管件丝口部位一般应当与瓷砖表面平齐,这一部分由李某负责。第二部分是卫浴安装工人安装花洒。花洒安装时,管材已经全部埋入墙体,并用砂浆固定,没有任何活动空间,将花洒设施接头接入预留的管材接口时顺时针拧紧即可,这种安装行为产生的作用力不可能导致固定在墙体内的管材发生偏折受损。管材质量合格且能够排除后期安装花洒导致管材破裂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可以确认管材破裂原因只能是李某的装修施工行为。另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2022年9月的试压过程和结果均无记录,试压人员也不能确定是否是将全屋水管联通之后进行的试压,该次试压结果不足以证明当时管材未受损。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请求承揽人赔偿损失。案涉房屋水电安装属于李某的装修施工范围,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李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最终,秭归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谢某经济损失20余万元,支付鉴定费用1万余元。
法官提醒,因房屋装修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为避免踩坑,以下小贴士,请广大朋友们注意。
1.装修公司要审核。尽量选择有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的装修公司,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或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该装修企业的信用资质、施工水平和涉诉情况。
2.书面协议要细致。口头约定不仅难以保证装修的最终质量,在后期维权时也会存在诸多困难。在签订书面协议时要对装修价格、施工进度、装修所需材料、质量合格标准等作明确约定。
3.违约责任要确定。关于工期延误、装修存在质量问题等,要事先约定好相关的赔偿标准,比如因不能按计划搬家产生的酒店、租房费用等。
4.恶意增项要注意。为避免装修途中产生大量增项,费用远超预期,可在合同中约定“在未告知客户的前提下产生的增项属于恶意增项,恶意增项由装修公司承担费用”。
5.实时跟进要坚持。为保障装修质量,要按期实地查验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发现改正,最终等验收合格后再正式入住房屋。
6.依法维权要及时。因房屋质量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3年,纠纷产生后要选择合理方式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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