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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决定免去:
曹家汉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梅厚恩的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职务;
黄珍(女)的区人大常委会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肖志全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彭光斌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建华为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三雄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晓姣(女)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童秀琼(女)为区人大常委会李家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冲为区人大常委会天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劲提名
决定免去:
罗剑波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绪旭的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罗祥华的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胡剑中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罗学峰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祥华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邓忠辉为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李永刚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辉为区信访局局长。
根据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提名
免去:
刘静(女)的区人民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彭袁的区人民法院李家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晏晶(女)的区人民法院罗汉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广的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刘静(女)为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庭长;
彭袁为区人民法院罗汉寺人民法庭庭长;
王国耀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江山为区人民法院盘龙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雷章为区人民法院李家集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广为区人民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副庭长。
根据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提名
免去:
乐文娟(女)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