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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十大名店、十大名菜,十佳民宿”评选启动!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6-27 22:56:00

出门打拼的人可能在外面尝过许多美味佳肴,但是,唯一始终惦念的仍然是家乡的美食,因为家乡的美食,不仅仅是一道菜或一种小吃,更饱含了我们对家乡的深情和眷恋。

要说红安美食,小红可是如数家珍。

红安苕、红安花生、红宝萝卜

绿豆粑、绿豆丸子、永河千张、珍珠花菜

太平豆丝、鱼面、红苕粉

……

好吃的餐馆也不少

总之

逛吃逛吃来我们红安就对了

那么 谁才是其中的佼佼者呢

来评一评就知道啦

6月25日红安县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红安县“十大餐饮名店、十大餐饮名菜”“十佳民宿”评选活动的公告》赶紧报名参评吧!

为进一步打造红安美食及精品民宿品牌、服务人民生活,推动红安餐饮业、民宿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提升市场活跃度,培育打造本地特色菜品及民宿品牌,红安县商务局(红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红安县餐饮行业协会、红安县旅游协会组织开展红安县“十大餐饮名店、十大餐饮名菜”“十佳民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红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红安县商务局(红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红安县融媒体中心(红安传媒集团)、红安县餐饮行业协会、红安县旅游协会

二、评选项目

(一)2024年红安“十大餐饮名店”(10家)

以表达红安县特有饮食文化为主题,并以红色文化为核心设计菜品,向消费者提供用餐服务的餐厅包括但不限于酒楼、酒家、饭庄、饭馆、餐厅等(其中包含综合性宾馆、饭店、酒店等企业中的餐厅部分)。

(二)2024年红安“十大餐饮名菜”(10道)

以表达红安特色饮食文化为主题,并以红安本地特色地标优品食材为主料的菜品,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广受消费者青睐的宴会菜肴、单个菜品,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有一定历史文化内涵、风味特别和工艺独特的传统名小吃均可参评。

(三)2024年红安“十佳民宿”(10家)

以表达红安特色民俗文化为主题,并以服务和接待品质优先,周边环境、建筑设施和设备具有一定特色,在本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广受消费者青睐的民宿,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有一定文化内涵的民宿均可参评。

三、评选范围

1.名店、名菜

红安县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生产加工制作的具有红安本地特色的菜肴、小吃。

2.民宿

红安县辖区范围内注册经营的民宿单位。

四、参评条件

(一)参加本次红安“十大餐饮名店、十大餐饮名菜”评选的代表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参评条件:

1.具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存续期内,营业时间满3年(含)以上。

2.餐厅经营规范,按章纳税,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消防安全标准,无违法经营记录。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接待能力的中餐店或小吃店。

4.经营特色鲜明,拥有本地特色菜肴和特色小吃,且符合生态、健康、卫生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

(二)参加本次红安“十佳民宿”评选的代表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参评条件: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持证合法经营。

2.经营场所产权明晰、无纠纷,无非法用地等违章建筑,房屋结构坚固,周边环境好、空气清新。

3.生活用水、食品加工及销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4.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消防、应急预案,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企业、单位、个人自愿报名,参评餐饮名店、餐饮名菜、民宿各类报名表详见附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

2.餐饮名店、名菜类报名邮箱:920210196@qq.com,联系人:陈奇,13554466330;

民宿类报名邮箱:672190240@qq.com,联系人:陈艳兰,18062834792。

(二)资格审查。根据评选办法,由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个人参评。

(三)专家评审(线下评定)。2024年8月,主办方将组织市级行业专家、民宿饮食文化学者、美食达人、志愿者代表等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餐饮名店、餐饮名菜、十佳民宿的评选办法进行综合评审,产生最终名单。

(四)公示公布。2024年9月,在县级官方媒体“最红安”、部门公众号“红安科经”“红安文旅”等平台发布经评审确定的入选企业、单位、品牌名单,并颁奖。

六、认定管理

(一)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终认定,于红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下发认定文件。由县人民政府授予入选企业证书及奖牌。

(二)入选本次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及个人,将统一制作正式的红安美食地图、民宿地图,通过各个官方媒体渠道加强宣传推广。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评选办法,将通过县官方媒体、红安科经公众号、红安文旅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收取参评单位和人员任何费用。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红安县商务局(红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电子商务股陈奇,13554466330;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股陈艳兰,18062834792。

红安县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1.红安县“十大餐饮名店”评定申报表

2.红安县“十大餐饮名菜”评定申报表

3.红安县“十大餐饮名店”“十大餐饮名菜”评分细则

4.红安县“十佳民宿”评定申报表

5.红安县“十佳民宿”评定评分表(试行)

6.红安县“十佳民宿”评定和复核办法(试行)

(来源:最红安公众号)

责任编辑:刘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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