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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周志鹏)6月26日,记者从通城县综合民生政策房源企业专题会上获悉,为扎实推进以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切入口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作,通城县制定《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县综合性民生政策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通城县将重点对在县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县城禁建区外农村户籍居民、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新生儿落户需半年以上)的多孩家庭、县内在职在编的教师和医护人员、县外来隽人员等申请对象予以购房补贴。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期间,在县城区首次购买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小产权房、二手房、别墅等)的,每户享受购房奖补标准为300元/㎡,享受奖补的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套,超过140㎡的按140㎡/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