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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开始申报
湖北日报 2024-06-18 17:00:38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高伊洛、通讯员胡华东)6月18日,记者从宜昌市总工会获悉,2024年省部级困难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发放已正式开始。

       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涵盖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以及慰问活动支出。2024年,除继续执行开展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用途外,新增在国庆节前后对80周岁及以上省部级劳模的慰问项目,每人发放1000元慰问金。不足部分可由本级工会经费补齐。

       职工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宜昌城区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金标准线,分别为6500元、3200元。月补助额以劳模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金标准线的差额部分,最高月补助金额不超过1200元。各县市(含夷陵区)职工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标准线,为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离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的1.1-1.2倍,结合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额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困难劳模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月补助金上限。

       农民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农民劳模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者,且家庭生活困难,可以申报生活困难补助。宜昌城区农民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标准线不低于900元。各县市(含夷陵区)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额度、农村社会生活水平确定补助标准,可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至3倍掌握。

       劳模特殊困难补助金标准。各地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额度,综合考虑需要帮扶的省部级劳模人数和实际困难情况确定具体帮扶标准,年度最高补助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0元。

       符合条件的劳模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委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实事求是反映本人收入水平及家庭困难状况。

       经过逐级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发放补助金。

责任编辑:韩永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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