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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财政局:多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
湖北日报客户端 2024-06-18 10:10:2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董艳萍、徐阳)2024年来,鹤峰县财政局始终把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多举措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健康运行。

一、抓好基金收入管理

配合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宣传社保政策,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群体“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截至5月底,全县各项社保基金征缴收入2032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5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80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9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6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946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66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335万元。

二、规范基金支出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清单,规范待遇发放项目,严禁违规支出。截至5月底,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7200万元,惠及退休人员1.54万人;发放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504万元,惠及退休人员0.4万人;发放居民养老金3123万元,惠及城乡居民3.6万人;发放工伤保险待遇560万元,惠及参保职工36人;发放失业金、代缴医疗保险费124万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128人,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三、发挥职能,足额安排资金

通过财政兜底保障,实现全民参保。2024年县级财政预计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投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3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截至6月15日,共拨付资金8319万元。

四、强化基金监管力度

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月科学及时调度各项社保基金,确保各项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建立财政、经办机构和开户银行三方每月对账机制,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杜绝将社保基金挪用或用于周转,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准确填报社保基金月报、季报,及时掌握基金运行情况,为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刘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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